根據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要求,永利鄉對標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集中攻堅年”工作安排,認真落實和完善安全生產治理措施,推動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強化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F將2021年工作總結如下:
一、組織機構情況
永利鄉于2021年初制定全鄉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集中攻堅年”領導小組,落實了工作人員、設立了工作機構;并于2021年6月根據鄉鎮領導班子換屆后人員變動情況作了調整。
二、方案、制度制定情況
按要求制定《永利彝族鄉安全生產專項整治“集中攻堅年”工作方案》,方案中結合永利鄉實際逐項設立工作目標任務;制定《永利鄉安全生產重大問題研究會議制度》,并將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工作制度一并納入全鄉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中,落實制度化管理。
三、2021年具體工作開展情況
(一)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專題
鄉黨委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1次,涉及11人次;組織觀看紀錄片《生命重于泰山》1場次,涉及16人次;開展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185次,集中宣傳4場次/70人次。
(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三年行動專題
完成向轄區內食品加工小廠、小作坊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完善領導干部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年度登記報告制度,建立鄉、村兩級包保責任清單、履責登記報告清單;完成企業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目前《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清單》《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清單》《安全生產崗位責任清單》《日常安全工作清單》等內容尚未完成,預計2022年3月底之前完成。
(三)消防安全整治
完成全年三個村消防隱患排查工作;落實好年度消防宣傳教育工作任務;完成全年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永利鄉至今未建設任何消防站、配備小型消防車。消防隊可能在2022年組織落實,具體完成時間不詳)。
(四)道路運輸安全整治
完成農村公路橋梁巡查巡檢工作;對隱患路段落實改造整治工作,完成樂西公路2021年汛期水毀排危項目(竹坪村1組路段路基修復、防護欄重設)。結合“農交安”平臺運行,完成對農村面包車、摩托車、農用車、貨車等車輛的規范管理工作。
(五)交通運輸(鐵路、郵政、水上交通)安全整治
完成永利鄉長河壩地區鐵路沿線安全隱患專項整治工作。
(六)城市建設安全專項整治
完成對全鄉擅自改變用途、擅自擴建改建房屋行為的監管工作,全年未發現各村存在任何相關情況。完成對古路村旅游景區的安全風險排查工作,完成該景區可能形成的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整治工作。
(七)農村安全(漁業船舶、農業機械、農村沼氣、農村建房)整治
完成農業機械登記工作(因全鄉暫未查出淘汰農機,暫未開展農機報廢工作)。完成農村沼氣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完成農村農房安全隱患摸底排查工作。
(八)具體工作數據
三年行動開展以來,共計檢查發現隱患22條(其中2020年共計12條,2021年共計10條),整改10條。
四、三年行動工作存在的問題
1.小企業監管方面仍然存在問題。主要是未在企業內部完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設工作。因永利鄉均是小廠、小作坊,企業內部安全監管人員力量不足,納入清單制管理工作力度不夠。
2.道路交通管理方面,“農交安”平臺運行力度還不夠。鄉、村兩級相關監管人員落實責任不到位,導致錄入條數不夠或登錄系統不夠,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雖然做到位了,但經常被縣上通報。
五、2022年工作計劃
根據2022年為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鞏固提升年”的目標要求,結合2021年三年行動工作存在的問題,初步擬定工作計劃如下:
一、按照開展安全領域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涉及的各方面安全,繼續加大排查力度,強化責任落實,將排查治理和隱患整治工作水平始終保持在一定的高度,不斷檔、不松懈。
二、進一步開展小企業安全責任體系建設工作。加強對轄區內小企業安全生產監管力度,落實好企業內部“清單制”管理,督促企業負責人抓好日常監管工作。
三、加強道路交通“農交安”平臺運行人員管理工作。對不適合長期擔任該項工作任務的人員,予以撤換。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日常監管工作,協助交警隊開展好執法工作。
四、緊跟縣消防隊工作安排部署,進一步落實好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工作,提升村級應急隊伍火災撲救能力。
五、針對農村老舊房屋,繼續開展好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嚴防老舊房屋、木頭房屋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亡。